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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锦屏县“三举措” 抓好风险防控 强化社保基金监管

    信息发布者:锦屏才才
    2017-01-03 09:16:59   转载

       2016年,锦屏县采取前期预防、中期监控、全程监管“三举措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管理,形成“预防超前、监督有力、制度完善、廉洁办事”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。

   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,强化前期预防。建立健全《基金管理制度》、《财务审核制度》、《内控制度》、《巡查制度》等制度,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,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管理,定期开展工作巡查,强化前期预防,确保保险基金健康平稳运行。

   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,强化中期监控。以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为突出口,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,规范办理流程,严格执行初审、复审、复核审批制度,多关口审核把关,加强基金收缴管理支付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,对大额支出或有疑虑的支付凭证,采取派员现场核查、电话核查、发函核查、委托第三方核查等方式,严把支出审核关,提高基金使用安全。

   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,强化全程监管。建立巡查机制,单位内部纪检部门、重点岗位之间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,会计、出纳、征缴等岗位信息定期核对,人社局定期组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基金支付情况、对各乡镇的基金收缴、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处理。2016年,锦屏县人社部门自行开展内部自查12次,到各乡镇、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10批(次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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